预防和制止校内群体性事件预案

作者:保卫处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06来源: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处理浏览次数:2122

为了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蔓延,确保校园安全,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特制定此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预防和制止校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二、指挥机构、各小组组成及其任务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学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组员:保卫处处长、学工处处长、院办主任、后管处处长、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主要职责:处置校内紧急情况,并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隔离疏散小组
    组长: 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和系部副书记及辅导员
    主要职责:若发生校内大规模学生私自集会、游行和校外人员入校串联、煽动扰乱校园秩序等突发事件时,进行及时制止、疏散和隔离,并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三)信息联络小组
    组长:学工处处长
    组员:学工处人员、保卫处人员、各系书记、副书记、学生干部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学生中的思想状况,了解相关突发事件前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问题发生的前兆和信息;并将有关突发情况向学院领导小组汇报。
    (四)治安保卫小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保卫人员负责对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场所的秩序维护;对重要部位、仓库、财务等贵重物品场所进行重点保护和管理;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协同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和处理突发事件。
    (五)救护小组
    组长: 后管处处长
    成员:医务室全体人员
    主要负责对在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进行救护。做好送医院进行抢救前的急救处理工作。
    (六)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院办主任
    成员:车队司机
    主要负责车辆保障,运输救援物资以及受伤人员。
    (七)追捕小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八)临时指挥办公地点:学院总值班室。
    三、应急情况设想
    1、大规模的学生私自集会、游行等突发事件。
    2、校外人员入校串联、煽动、扰乱校园秩序等突发事件。

3、学生中发生较大规模的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如果发生大规模学生私自集会、游行和校外人员入校串联、煽动、扰乱校园秩序等突发事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生大规模学生私自集会、游行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发动学校有关人员、学生骨干深入活动场所,了解各类情况。保卫人员进入备战状态,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应急工作。各组和相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随时准备处理将要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
    2、校外人员入校串联、煽动、扰乱校园秩序等突发事件时,迅速制止、隔离入校人员,并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协助调查。
    3、发生突发事件时,重点是要防止事态扩大。防止学生外出活动和事态扩大,防止用网络和标语进行煽动宣传。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学院领导同意,由学院办公室和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公安部门在处理问题时,要注意态度和方式方法,尽量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4、发生打、砸、抢、烧等情况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制止。保卫人员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对重点人员进行控制,对重点目标进行维护和看守。
    5、学生中发生较大规模的打架斗殴事件时,保卫人员、值班干部、辅导员要及时进行制止和隔离,稳定学生情绪,避免事态扩大,进行说服和思想教育,有针对性的做好双方工作。 情况严重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6、各小组要进行有关预案的制定和研究工作。加强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制定人员分散方案和重点人员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分散及管理办法,情况紧急时有计划的组织人员分散。
    五、相关要求
    1、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严重性的认识,充分重视应急工作。
    2、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和演练。
    3、发生事件时,各组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及时互通信息,及时处置。
    4、保卫处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事件的调查及处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