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1来源: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浏览次数:105

 

 

 

 

 

 

 

 

常轻院财字〔20102

 

 

 

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规范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系统软硬件管理、岗位责任、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附件1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附件2: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附件3: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

附件4: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OO年五月十五日

 

 

 

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系统使用管理

1.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3.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4.本会计电算化系统服务器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5.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文件结构。

6.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7.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账表。

8.存档数据、软盘、账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

9.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二、上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法有权使用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后,才能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占用机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5.操作人员应严格保证凭证输入数据与打印数据的一致性,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审核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审核、记账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6.每日工作完毕后都要作好工作备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应由系统管理员保管,下次上机备份要与机内数据复核无误后方可开始运行。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8.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删掉账、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账务处理程序

1.账务系统初始化: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会计主管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核算类型、账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2.账务系统更改: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账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

3.日常账务处理:

1)凭证处理:

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入的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为适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账凭证还必须做到:

a.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

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

b.科目使用正确。

c.借贷方金额相等。

d.原始凭证同记账凭证金额一致、附件张数相符。

e.带辅助核算的科目,各辅助项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漏项。

f.对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惟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要求摘要内容简洁、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的使用标准摘要。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

g.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任何人不得随意作废凭证,如确需作废,应报主管会计同意,由系统管理员操作,整理断号后,凭证号应与计算机内相符。

2)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a.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记账处理。

b.操作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保存键。

c.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复核、出纳、会计主管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凭证。

d.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e.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账表打印和结账:

a.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b.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c.科目汇总表、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每月打印一次。

d.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e.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主管会计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f.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4)会计报表

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并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会计计算机系统是处理财务工作的一种主要工具,是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数据丢失、机器损坏、机密流失、病毒感染等情况,保证电算化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操作规程的管理办法。

一、专人专机,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

二、上班或工作开始时,首先打开不间断电源(UPS),下班或工作结束后,必须按正常程序退出账套、关闭计算机电源。

三、操作人员应按计算机操作规定使用计算机。如需要上网运行,应首先在网络服务器启动并正常工作以后进行网上操作。

四、所有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外提供任何资料、账册、数据、报表、程序、系统软件及其他计算机技术,不得利用本单位计算机为外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计算机工作。

五、开机进入账套后,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现场。

六、计算机内的数据应定期做备份,将数据备份到光盘。

七、禁止在计算机上运行游戏及其他娱乐程序。

八、来历不明,情况不清的软盘及光盘,禁止在计算机上使用。如确实需要,应交由系统管理员检查病毒及软盘内容,检查以后再做决定。

九、UPS电源主要向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供电。不得在UPS输出的电源上使用照明、动力及其他用电设备。

十、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和排除,需修理的及时修理。

十一、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台,保持工作台上不留任何资料,工作桌椅摆放整齐。

十二、工作中如遇停电,应在UPS供电期间内迅速结束操作,存盘退出财务系统,防止UPS电能耗尽,造成数据丢失。

十三、计算机资料应按照计算机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严防泄密、损坏和丢失。

十四、爱护计算机及网络上的所有设备,不准私自借用、挪用单位的所有设备。

十五、一般情况下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计算机硬件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六、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十七、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管理员与维护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

 

 

 

 

 

 

 

 

 

 

 

 

 

 

 

 

 

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

一、核算系统人员分工

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后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动,需要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划分为: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制单、审核、会计报表、档案管理、出纳。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操作人员。

二、核算系统人员组成

核算系统由系统管理员、会计电算化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和会计主管组成。

1.系统管理员。负责核算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提出软件修改的意见;发现和解决操作故障,及时纠正数据差错;负责检查和督促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检查及故障处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数据及程序的正确性和适应性的维护。发生不可处理的错误,应及时与销售单位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错误。

2、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负责所分管的财会工作,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的汇集和记账凭证编制及预处理工作。负责审查输入凭证的预处理,整理输入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进行核算工作。负责系统的操作运行,负责数据登录、打印各种账表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负责数据正确性的校核,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同时应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由具有合格证的会计人员负责。

3.审核员。负责对输入凭证的代码及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保证输出账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由不是输入凭证的另一人负责。

4、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作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

5.会计主管和出纳员的职责与手工方式下的职责一样,区别在于必须对会计电算化比较了解,并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1、系统管理员责任制

1)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

3)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计算机输出账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5)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6)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

7)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

2、 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责任制

1)负责本系统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账表的打印工作。严格按照输入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或会计主管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

2)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3)当天的日记账数据,做到当天登录。登录后即打印出当天的账表,做到当日账当日清。日记账输入应做好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账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

4)月末打印现金、银行日记帐和其他需按月打印的帐簿,会计报表和自动转帐凭证。

5)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

6)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3、审核员责任制

1) 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2)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

3)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

4)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账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4、 会计档案管理员责任制

1) 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账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

2) 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

3) 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及存档数据。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

一、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

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1、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

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2、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

银行记账凭证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3、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

转账凭证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计算机并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4、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1)现金、银行日报表每天打印。

2)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

3)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

5、其他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二、数据备份管理

1、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至少每周备份一次,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3、需要做备份的包括整个企业的账套。

4、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一套光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妥为保管。

三、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2、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光盘必须记录好时间,装入盒内,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3、由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4、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

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这类会计档案的查阅,均需登记备查)

5、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

6、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转账、备份磁盘等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