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5来源: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浏览次数:1681

一、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原则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按照以下原则设置:
(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对外服务和日常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严格按岗聘用。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规范管理,逐步到位
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设岗,通过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的数量以及自然减员等办法。岗位聘用时以人员现聘技术等级为依据。

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量及结构比例

(一)工勤技能岗位总量
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以及具体岗位数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执行。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职数及比例
1、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职数及比例设置。各等级岗位职数及比例,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应满足《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的基本任职条件,并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能够履行本部门规定的岗位职责,满足下列具体岗位聘用条件:
1、技术工一级岗位
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组织的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获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本级岗位。
2、技术工二级岗位
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组织的技师技术等级考评,获得技师技术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本级岗位。
3、技术工三级岗位
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组织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本级岗位。
4、技术工四级岗位
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组织的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本级岗位。
5、技术工五级岗位
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组织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本级岗位。
6、普通工岗位
未获得技术工技术等级证书,试用期(一年)满可聘用到普通工岗位。
根据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其他特殊工种岗位,应当获得相应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聘用上岗。应聘工勤技能岗位的,近三年或新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