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

作者:发布者:王娅霜发布时间:2022-11-17来源: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浏览次数:10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增强学生集体观念,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类别

1. 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

2)单项优胜班级;

3)文明宿舍;

2. 先进个体:

1)五好青年

2)三好学生;

3)单项先进个人;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公寓管理干部;

二、评选与表彰

1. 初评:各类先进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各项先进的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类先进集体的评选,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的评选,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公寓管理干部的评选。    

2. 复评:学工处根据各各二级学院提供的初评材料,对照评选条件和学工处掌握的其他材料,对初评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逐一审核,确定复评名单。

3. 公示:学工处将复评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征求意见。

4. 领导批准:复评名单经张榜公示后若无异议,即报院领导批准。

5. 表彰:组织召开各级、各类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l. 先进班级:

1)本学年中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各二级学院组织的班级综合考核中排在前1/3以内。

2)班级考核成绩在年级中前1/2以内,学年补考总门次不得在年级前1/2以内。

3)本学年中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早锻炼、晚自习、课堂出勤率高。

4)本学年班内无学生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5)本学年班级宿舍卫生状况良好,无宿舍因卫生较差通报。

6)踊跃参加全校性活动,班级成员团结和谐。

2. 单项优胜班级

本学年班级虽然未达到先进班级评选标准,但在学习、管理、活动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或较上学年在各方面均有显著进步。

1)学习优胜班级:本学年班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各二级学院第一名,或本学年班内无学生补考。

2)管理优胜班级:在各二级学院组织的班级综合考核中排在前1/3以内。

3)活动优胜班级:本学年班级在学校活动中多次获团体前3名。

4)显著进步班级:本学年班级面貌在各方面较以往有显著进步,并得到普遍认可。

3. 文明宿舍

详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认定与奖励办法》。

4. 五好青年评选:

1)思想品德好: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遵守学校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综合素质测试在班级前1/4之列。

2)纪律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无故缺席。

3)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求知欲旺盛,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4)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无无故不参加早锻炼记录,体育课成绩在76分以上。

5)卫生好:所在宿舍卫生多次获得表扬宿舍和文明宿舍,本人无夜不归宿行为,未在宿舍内赌博、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行为。

5. 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遵守学校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于律已,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1/4之列。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求知欲旺盛,当学期获得奖学金。

3)体育较突出:平时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无无故不参加早锻炼记录,体育课成绩在76分以上。

6. 单项先进个人

1)学习单项奖:学习勤奋刻苦,进步显著,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2)文体单项奖:在文艺或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获班内同学一致好评。

3)工作单项奖:担任班团干部,业绩突出或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宿舍无不良记录。

7. 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包括,本学期任职3个月以上的学校、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学校、各学院社团干部,班级班团委干部等。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身形象良好,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业绩良好。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4之列,无不及格科目。

8. 优秀公寓管理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包括本学期任职3个月以上的学校、各学院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各公寓楼层长、宿舍舍长等。

2)以身作则,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所住宿舍无不良记录。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积极,敢于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比例

先进名称

比例

先进班级

各二级学院班级数的10%

单项优胜班级

各二级学院班级数的30%

文明宿舍

详见《常州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认定与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

班级人数的5%

单项先进个人

班级人数的15%(学习、文体、工作)

优秀学生干部

各二级学院人数的1%

优秀公寓管理干部

各二级学院宿舍数的10%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