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

作者:发布者:王娅霜发布时间:2022-11-17来源: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浏览次数:11

为提高我院生源质量,鼓励更多高分考生报考我院,现对当年报考我院的高分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当年入校的普高生和对口单招高分考生。

二、奖励办法:

(一)江苏省考生奖励办法:

1)江苏省文理科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各给予奖励5000元;

2)“3+2”连读类考生(江苏省文理科分数排名第一考生除外)

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名次在第1至3名的学生,给予奖励2000元;

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名次在第4至5名的学生,给予奖励1000元;

3)普通高招生(江苏省文理科分数排名第一考生除外)

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名次在第1至3名的学生,给予奖励2000元;

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名次在第4至5名的学生,给予奖励1000元;

4)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奖励办法:

艺术类考生总分和艺术类单科专业分前2名考生,给予奖励1000元(其中艺术类3+2及普通类文理科总分最高分各一人,若3+2和普通类录取学生人数不满10人,则根据具体情况合并评选)。

5)江苏省对口单招类别考生奖励办法:

对口单招各科目组最高分的考生,给予奖励1000元。

(二)外省考生奖励办法:

各省文理科录取学生数如超过10人以上,则分别根据录取学生人数按照1:40比例给予奖励1000元(比例不足1按1计算,其他则四舍五入计算,如学生文理科录取不满10人,不计入)。

(三)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奖励办法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考生,给予奖励2000元;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二等奖考生或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给予奖励1000元。

三、奖励金额发放方法:

学生入学当年发放奖励金的50%;一学期后如符合条件的学生学习成绩仍保持在班级前三分之一且无违纪现象,则根据考核办法继续发放剩余50%的奖金。如一学期后学生无法保持班级前三分之一或有违纪情况发生,则不予发放剩余奖励金。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