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创设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提升公寓服务管理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迁移、调换房间或多占家具设备。
第三条 留学生公寓为2-4人间,学院不提供夫妇和单人住宿房间。
第四条 留学生所用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收取。
第五条 不得利用公寓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及学院校规的活动。
第六条 遵守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客,不得留客过夜。来访客人应填写来访登记表,得到管理人员的许可后留学生可在接待室与来访人员会谈。严禁来访人员未经允许进入留学生公寓并停留,违反者将被严肃处理。
第七条 保持房间和公寓内干净整洁,不得随意涂画张贴;维护楼道畅通,不得在走廊堆放杂物;不得在窗外悬挂、摆放或投弃物品;公寓楼内禁养宠物。
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公寓楼内公共设备,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丢失或损坏的房间内的设备设施(如桌凳、橱柜、床、空调、冰箱、水池、钥匙等)由住宿学生自费维修或购置。学习期满或中途退学时,上述物品应完好交还。
第十条 保持公寓安静,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
第十一条 禁止在公寓楼内吸烟、酗酒。
第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房间前应确保关上水龙头、灯及其他设施。烹饪请至公共厨房,请勿在房间内进行。
第十三条 爱护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房间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加热器、电压力锅等违规电器。
第十四条 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周日至周四晚上9:30就寝,周五和周六晚上10:00就寝。有特殊情况者,应事先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严禁男女生同居,违反者将被记入档案并予以处分。如发现在公寓留宿异性,第一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两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同公寓成员不制止、不举报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六条 应主动服从并配合物业管理人员晚间查房工作,对夜不归宿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七条 学院将不定期举行文明公寓的评比活动,被评为文明公寓的将获得一定奖励。
第十八条 为方便留学生日常生活,学院在留学生公寓每层楼面开放公共厨房和洗衣房,公共厨房和洗衣房使用需注意:
1.公共厨房和洗衣房仅供我院外国留学生本人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公共厨房和洗衣房限时开放(每日开放时间7:00—22:30),请在规定时间内烹饪和洗衣。
3.使用微波炉、电磁炉、开水壶、洗衣机时必须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请拔掉电源。
4.烹饪时切勿离开厨房,以免发生火灾。
5.请爱护电磁炉、微波炉、开水壶、洗衣机及厨房台面、货架等公共设施,严禁拆卸、改装、损坏或占为己用,违者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6.请按照使用说明操作相应设备,不懂或出现操作故障,请及时咨询管理员,切勿擅自维修;操作结束,请关闭电器开关,拔掉电源。
7.请保持公共厨房、洗衣房的清洁卫生,杂物严禁丢进洗刷池,避免堵塞。操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炊具、厨房台面及垃圾。
8.离开公共厨房和洗衣房时请将自己的物品带出,以免丢失和影响其他同学使用。管理员有权对超过两天未取走的物品进行处理。
9.每个寝室轮流值日,做好保洁工作,清点、查看、监督公共厨房及洗衣房内物品的使用,如有损坏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管理员。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