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网络行为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者:张书贵发布时间:2026-04-15来源: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学院留学生网络行为,引导科学、合理、文明地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在籍留学生。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行为”是指留学生在校园内利用网络资源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活动。

第四条  留学生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制作、复制、查阅、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中国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信息

2.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

3.煽动分裂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中国统一的信息;

4.煽动中国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中国民族团结的信息;

5.其他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严禁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网址等。

  严禁网络上发布未经证实无法确定来源的消息,严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

  严禁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用户通信秘密和他人隐私。

  任何留学生或留学生组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1.盗用他人帐号、IP地址及MAC(计算机网卡硬件地址),私自转借或转让校内网络域名;

2.制作并使用攻击性的程序代码,影响校园计算机信息网正常运行;

3.其他危害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任何留学生和留学生组织不得制作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任何具有破坏性的程序。

第十条  对本规定所列举的网络违规行为及情节,由海外教育学院提请学院宣传部、信息化中心、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认定处分处理意见参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十  本规定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