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发布者:张书贵发布时间:2026-04-15来源: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留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全面发展学院特设留学生综合奖学金。

第二条  留学生综合奖学金面向学院在籍全日制学历留学生。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尊重各国风俗习惯,维护各国人民之间的团结友谊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第四条  评比办法

留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具体获得比例和金额以当年招生政策为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选,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1.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占比百分之五十(满分50分)

1=期末考试成绩均分*0.5

2.学生平时表现班主任评语占比百分之十(满分15分)

2=实际打分

3.学生全学年上课出勤率占比百分之二十(满分20分)。全勤满分,缺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20-1*缺勤次数

4.寓宿舍纪律、卫生表现占比百分之十(满分15分)。违反学院住宿管理规定,视情节严重扣1-1.5分/次,所扣总分记作N,宿舍卫生表现按日常检查取平均分。

4=宿舍卫生日常检查均分*(15-N)/100

5.国际处留学生管理科结合留学生校内校外活动情况、比赛获奖情况对学生进行评定,酌情给分该项为加分项)。

参加活动等级

分值

比赛获奖等级

分值

海外教育学院

二级学院活动

0.5分/次

海外教育学院

二级学院比赛

1分/次

学院活动

1分/次

学院比赛

2分/次

市级活动

1.5分/次

市级比赛

3分/次

省级活动

2分/次

省级比赛

4.5分/次

国家级活动

3.5分/次

国家级比赛

6分/次

国际活动

5分/次

国际比赛

8分/次

5=活动分值+比赛分值

6.参评当年通过HSK4考试加5分,通过HSK5考试加10分,通过HSK6考试加15分该项为加分项

6=实际通过HSK等级相应分值

参评当年总得分=∑1+∑2+∑3+∑4+∑5+∑6

第五条  评选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综合奖学金评选资格:

1.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

2.因违反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者

3.因违反校纪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参评当年所学科目期末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每学年班级开展综合测评,根据排名拟定人选,班级评议。

2.海外教育学院对初定人选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

3.学工处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复审,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对奖学金获得者表彰并发放奖学金

5.对已获奖学金的留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撤销其所得荣誉,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办法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