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轻院院字〔2007〕24号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集团公司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后勤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程序,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和合理的性能比,防止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后勤集团公司采购大宗物资,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市场竞争组织实施。
2、后勤集团公司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由学院招标办与集团采购部共同组织。
3、后勤集团公司在采购大宗物资过程中必须主动接受财务、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后勤集团公司采购物资物品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特别是食品原料,调味品和饮料、酒水的采购必须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严格索证验证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5、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应综合考虑采购物品的性价比,供应商的信誉资质以及供货时限,供货方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选供应单位。
6、后勤集团公司大宗物品的采购范围包括:大米、面粉、肉、禽、水产品、蔬菜、饮料、酒水以及调味品,也包括对大宗餐饮用品(包括碗、盘、碟、筷等器皿)的成批量更替。
7、后勤集团公司大宗物品供应商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每学期组织一次。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单位后,应及时签订供货协议,由招标办与集团采购部根据市场物价浮动的情况,每月与供应商再议定该月供货价格,并进行公示。
8、学院招标办与集团采购部要加强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大宗物品的市场行情,了解供应单位的资质信誉,了解同类产品的厂家、品牌、供货渠道,价格波动等信息,以确保采购产的质量和性能比。
9、后勤集团公司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加强台帐登记管理。每样货物的供货合同及每月议价都必须逐笔登记,保存原始依据以备财务、审计部门的审核。
10、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实行采购人员与仓储保管与领用人员分离的制度,物品入库要执行严格的验证索证和入库登记制度,物品出库必须由仓库保管与领用人共同签字确认品种、数量、价格。
11、所有参与采购人员都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能以权谋私。
12、采购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除定点采购外。凡现金采购必须实行“双人制”,管钱与管账分开,采购物品须经保管人员或使用单位验收签字,发票或采购单由经手人签字,报采购部主任审核,集团总经理同意方可报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