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正透明的学校管理体制,更好地为学院广大师生员工与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提供学院信息服务,特编制《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学院的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不公开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学院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公共资源交易等非保密的信息(详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时限及形式
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czili.cn)的“信息公开”栏是主要公开平台。此外,还通过公告栏、会议通报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学院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需申请公开的学院信息,由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335010传真:0519-86335011)受理,地址:常州市鸣新中路8号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图文楼1119。
(二)申请方式
目前,学院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上中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制作《受理回执》,并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申请公开的学院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信息公开决定书》,书面说明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间;
2、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并制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人提交的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应当予以退回,并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收取信息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如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凭有关证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与保障
学院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认为学院存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或是上级教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联系方式:(1)邮编:213164 ;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图文楼1114室;(2)电话:0519-86335068